待业人员被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诈骗近4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金融机构人员诈骗近4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QQ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公司以征信修复为由收取费用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通过QQ群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信息,对方自称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承诺可帮助办理征信修复业务。张某某按要求缴纳约3.5万元费用后,被要求通过屏幕共享进行'操作演示',后发现公司失联。期间多次通过QQ沟通,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伪造的机构资质文件,并诱导其进行现金交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所谓'服务'。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及公司是否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服务过程证据,但其未出庭应诉。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QQ聊天截图及现金交付凭证,证明对方通过伪造资质骗取费用。仲裁委重点审查了聊天记录中要求开启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细节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嫌疑,但因张某某未能完整证明资金用途与诈骗的直接关联,判决返还2.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但证据链未完全闭合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等伪劣服务骗局,核实机构资质需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资金损失应立即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因报案延迟影响维权。建议公众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征信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