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老人被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5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高薪兼职招聘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公司官网看到境外高薪兼职广告,通过电话联系后被冒充招聘人员的骗子以需缴纳'保证金'及'培训费'为由,通过微信转账共计约3.5万元。该涉案APP因涉嫌诈骗已被下架,张某某多次申请退款未果后立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假宣传且未履行审核义务,应赔偿全部损失;公司辩称仅提供广告信息,实际交易由第三方完成,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公司承认APP存在违规推广行为但否认直接责任。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转账记录、APP界面截图及通话录音,公司未能有效举证证明已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仲裁委结合APP下架时间与公司平台管理责任展开重点审查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约1.05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安机关追查诈骗分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第500条:缔约过失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