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遭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

待业人员遭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虚假招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兼职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看到'网络购物场景征信修复'兼职招聘信息,应聘后被要求添加客服微信。对方冒充公司HR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多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通过短信截图显示对方要求提供验证码并承诺线下培训,实际从未见面。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冒充客服人员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联系的第三方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公司仅提供官网截图。仲裁委认定公司官网存在虚假宣传,且未核实客服身份即放任交易。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认定其构成诈骗罪及民事欺诈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损害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征信修复'等敏感词汇,第三方支付留痕可作为关键证据,验证码不得随意提供。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