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求职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仲裁胜诉
【标题】兼职求职遭虚假APP诈骗3.5万元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兼职员工,案由为合同诈骗纠纷。该公司以招聘兼职为名,通过虚构投资场景实施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应聘成为'金融数据录入'岗位。入职时被要求缴纳3000元培训费,通过二维码完成转账。公司员工以'投资老师'身份指导其下载虚假APP,声称可办理政府补贴业务。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导致其银行卡账户被冻结。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所有资金通过多级账户拆分转移,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投资场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培训费及追回冻结资金;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签订协议,且已提供'公共服务办理'流程说明,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二维码收款凭证、虚假APP界面截图及银行账户冻结通知。公司仅提供模糊的'合作单位介绍'文件。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分析及电子证据鉴定,确认公司存在虚构业务资质、诱导转账等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3000元,并赔偿账户冻结期间的利息损失。对张某某主张的其余资金追回请求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以'公共服务办理'为名的兼职骗局,核实公司资质时应查询工商登记信息。通过二维码收款需确认收款方身份,遭遇屏幕共享要求时应立即终止操作。建议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及费用明细,避免陷入资金多级拆分的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