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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银行诱导转账被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诱导转账被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医疗行业高管的李某。李某以投资养老项目为由,要求张某某先期垫付3.5万元保证金,承诺三个月后返还本金加佣金。期间,李某伪造某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身份,指导张某某通过平台对公账户转账,并声称需缴纳手续费才能提现。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平台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错过止付窗口导致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垫付款;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操作,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协议,主张其损失系自主投资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为注册用户,审查银行流水显示资金转入伪造的对公账户,电子数据固定报告显示李某多次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诱导性宣传。公司提交的所谓'合作文件'被证实为伪造,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与转账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员工存在冒用金融机构名义实施诈骗的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且部分资金流向无法追溯,酌情支持其主张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制度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用户身份审核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遭遇资金冻结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转账凭证。建议公众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发现异常及时申请支付令,避免错过止付时效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