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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骗局虚拟币损失获赔

【标题】婚恋交友骗局虚拟币损失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投资虚拟币,并要求下载指定APP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在连续6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李某某以'项目调整'为由失联。平台于2024年7月封停涉案账号,但张某某已无法追回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领导实施杀猪盘诈骗,公司应担责;公司辩称李某某为个人行为,且已封停账号,不承担民事责任。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对虚假身份审核失职及是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APP注册信息。公司提交的员工名单显示李某某并非正式员工,但未能证明账号被盗用。仲裁员要求双方就平台审核机制进行说明,最终认定公司存在管理疏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30日内赔偿张某某2万元,驳回其余诉求。公司需完善用户身份认证机制并承担平台监管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条款及《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行为及合同无效的处理规定,结合平台过错责任认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投资者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遭遇诈骗后及时固定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平台及关联方责任,但需证明平台存在过错方能获赔。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