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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者遭婚恋杀猪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个体经营者遭婚恋杀猪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个体经营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实施杀猪盘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办理信用卡提额为由,通过电话指导其在虚假投资平台注册并进行信用卡支付操作。李某某伪造APP界面截图,谎称可获取高额返利,诱导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系虚构,联系不上李某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及时止损。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操作,且张某某未核实平台真实性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交友平台聊天记录、虚假APP截图、信用卡交易明细及报警回执。公司仅提交平台注册协议截图,但无法证明其与诈骗行为存在关联。仲裁员就资金流向追踪及平台真实性进行重点质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对虚假平台存在管理责任,判令其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同时指出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亦存在过错。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投资者应警惕所谓'金融机构合作'话术。遭遇诈骗后需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APP截图等电子证据,但超过72小时止付时限可能影响资金追回。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