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投资导师骗取验证码致3.5万元损失

冒充投资导师骗取验证码致3.5万元损失

【标题】冒充投资导师骗取验证码致3.5万元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诈骗引发纠纷,张某某主张被冒充的导师骗取验证码导致资金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线下商圈遭遇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导师的冒牌人士。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诱导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用于投资。在短信沟通中,骗子要求提供验证码以完成'风险评估',张某某未察觉异常便提交。因错过平台紧急止付窗口,3.5万元被转至第三方账户。警方通过监控视频锁定诈骗分子使用伪造工作证的作案细节,但未明确资金流向最终归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且验证码泄露属于用户个人责任。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应当对未及时止付的损失承担责任,以及如何认定涉案金额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冒牌导师的短信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监控视频。公司承认存在伪造工作人员身份的情况,但主张已通过合同约定免责条款。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平台未设置止付提醒的系统漏洞,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资金流转路径进行溯源分析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未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判决赔偿张某某2.8万元。同时指出平台方因未及时推送止付提示存在管理过失,双方需按3:7比例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阐释,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关于金融机构风险提示义务的要求

【分析启示】投资理财需警惕'高收益陷阱',验证码属于重要身份凭证应严格保密。建议平台完善止付提醒机制,投资者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存证据。本案警示:即便遭遇诈骗,因个人操作失误导致的损失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