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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假冒公职人员诱导投资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假冒公职人员诱导投资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个体经营者,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投资理财名义实施诈骗,涉及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虚假宣传,通过QQ平台诱导下载非法APP完成银行卡转账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商业街遇到自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男子,对方以'国家专项投资计划'为由提供虚假项目信息。通过QQ联系后,被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智投宝'APP进行资金充值。在对方伪造的收益截图诱导下,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投资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虚构项目,且对方手机号已无法联系,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错过72小时紧急止付期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投资且未实际转账,质疑QQ聊天记录真实性。争议焦点在于诈骗行为认定及责任划分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重点审查QQ账号实名认证信息、平台注册资料及银行流水记录。通过技术鉴定确认聊天记录完整性,结合短信截图与转账凭证形成证据链。公司虽提交所谓'合作协议',但无法证明其合法性及与张某某的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因超过止付时限且无法证明具体损失明细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关于虚假投资宣传的认定标准,以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投资者需警惕'国家专项'等话术陷阱,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建议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及转账凭证,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并申请冻结涉案账户,避免错过止付时限。同时要提高对非法投资平台的辨识能力,切勿轻信中奖承诺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