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诱导虚拟币投资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交友诱导虚拟币投资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招聘人员的李某。李某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投资APP进行虚拟币交易,承诺高额回报。张某某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骗局,但因错过平台紧急止付窗口期,无法追回资金。李某账户被封停后,张某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称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诱导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婚恋平台虚构招聘身份,诱导其进行虚拟币投资构成诈骗;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交易,且张某某主动下载APP属自主行为,不应承担损失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证明公司员工通过婚恋平台实施诱导行为。公司提交账号封停记录及平台服务协议,主张免责。仲裁员实地走访婚恋平台核实用户信息,确认李某为公司前员工,存在伪造身份嫌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用户通过婚恋平台进行虚拟币投资的行为,但张某某未尽合理核实义务,且因错过止付时限导致损失扩大。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以及《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对平台责任的界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审核,投资者应警惕高回报理财陷阱,发现被骗须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转账凭证。企业不得利用婚恋场景进行虚假宣传,否则可能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