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交友被骗3.5万未及时报案损失扩大
【标题】婚恋交友被骗3.5万未及时报案损失扩大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贷款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李某以能办理高额贷款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短信沟通并声称需缴纳保证金。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李某通过线下见面方式要求其将3.5万元转账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张某某未及时报警,仅保留部分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后发现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及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款项系双方协商一致的保证金,且未收到任何诈骗报案材料,认为张某某未及时维权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短信往来记录、对公账户转账凭证及平台交友记录;公司提交了所谓'贷款审批流程'截图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经核查,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开展相关贷款业务,仲裁庭认定存在诈骗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存在虚构贷款审批程序的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酌情减轻公司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分担原则;《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报案时效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需警惕'杀猪盘'骗局,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对公账户转账不等于合法交易,企业应强化资质审核。本案警示:受害人未及时报案可能导致维权难度增加,建议发现诈骗后48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留存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