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遭账户冻结
【标题】学生被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遭账户冻结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大学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实施诈骗,涉及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接到陌生来电,对方自称公安人员称其涉及医保诈骗案件,要求下载'某医养平台'APP配合调查。该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宣称可代理养老基金投资,诱导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实际经营场所,平台系伪造,遂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公检法身份及医疗项目,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下载APP并签署协议,属民事合同纠纷。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合同效力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通过调取银行流水、审查通话记录及网络聊天记录,确认张某某未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公司提交的所谓'合作协议'被鉴定为伪造,其对公账户资金流向显示存在异常大额提现记录。仲裁员要求公司说明履约能力,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公检法身份、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责令其全额返还涉案资金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则;《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的'钓鱼式'诈骗,核实企业资质需通过工商登记及实地考察。遭遇账户冻结应立即报警并保留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资金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