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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阿姨婚恋平台假币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阿姨婚恋平台假币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7岁)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要求平台承担赔偿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时,被冒充成功人士的骗子李某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转账。李某通过电信电话场景与张某某建立信任,伪造征信问题虚假事实,诱导其缴纳3.5万元费用。诈骗分子使用假币调包手段,通过平台二维码收款渠道完成转账,并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跨境资金流转。张某某在察觉异常后,发现收到的所谓'征信报告'系伪造文件,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辩称已履行审核义务,且诈骗行为系第三方独立实施,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假币实物作为证据。平台虽提供用户实名认证记录,但未能说明对李某账号的异常行为进行有效监控。仲裁过程中,警方出具的《立案通知书》佐证了诈骗行为存在。

【仲裁结果】裁决平台因未履行充分审核义务,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退回约1.05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安机关追缴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网络交易监管条款,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9条平台防范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实名认证和反诈预警机制,老年人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