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虚假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婚恋平台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平台名义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菜市场遇到自称能办理社保增保业务的中年男子李某,对方以'化解家庭不幸'为由推销所谓'合法理财'项目。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后,被要求转入某虚拟币钱包。李某伪造婚恋平台账号与张某某建立虚假恋爱关系,宣称投资可获得年化收益30%。后经资金流向追踪,发现该虚拟币账户实为非法集资平台,平台服务器已关闭且无任何兑付记录。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虚构婚恋关系与服务平台,通过迷信话术诱导转账构成诈骗;被申请人称系张某某主动联系婚恋平台并自愿投资,未参与虚假宣传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划转过程,核验网站截图显示平台备案信息造假,认定李某存在冒充婚恋对象及虚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的双重欺诈行为。被申请人未能举证证明张某某存在投资决策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2.8万元本金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欺诈赔偿的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婚恋+理财'复合型诈骗,办理公共服务应通过正规渠道。建议对所谓高收益项目进行双重验证,保留转账记录与平台证据,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