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虚假兼职诈骗3.5万元要求追回
【标题】学生被虚假兼职诈骗3.5万元要求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薪境外兼职为由诈骗约3.5万元,引发追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网络购物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境外兼职广告,称需缴纳保证金可获得每日200元的稳定收入。对方冒充金融机构人员,以'紧急止付'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平台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按指示交付约3.5万元现金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多次要求退款均被拒,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工作机会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自愿民事合同关系,且已提供所谓'工作机会',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证明公司使用虚假身份虚构高收益项目。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无法说明业务真实性。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公司存在明显欺诈行为,依法启动调查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境外兼职项目实施诈骗,裁决其限期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可撤销的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核实公司资质,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申请支付令,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建议通过正规招聘平台求职,避免现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