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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客服骗现金提现受阻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客服骗现金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关系,后遭冒充客服人员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李某。对方以恋爱为名多次要求转账,后谎称需缴纳保证金办理业务,诱导张某某通过平台转账约3.5万元。期间要求开启屏幕共享核查资金流向,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转走,立即报警但已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平台客服称无法核实李某身份,张某某遂申请仲裁要求赔偿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损失,公司辩称无法确认李某身份真实性;张某某称已按要求操作,公司认为其未主动核实对方身份信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监控视频,显示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诱导操作。公司质证称视频无法证明李某身份,但承认平台存在审核漏洞。仲裁委要求补充证据,最终结合平台客服响应记录及交易异常数据作出判定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约2.8万元,剩余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涉诈异常交易监测机制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应警惕以办理业务为名的转账要求,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并报警,避免错过止付时限。平台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企业名义进行非业务范围的诱导性沟通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