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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应聘遭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应聘遭婚恋骗局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遭遇冒充企业主的婚恋诈骗,造成3.5万元损失,案件涉及精准信息诈骗与账户冻结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职位信息,通过在线交谈与该平台注册的'李经理'建立联系。对方自称是公司高管,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张某某下载名为'财富通'的借贷APP并进行现金交付。在签订虚假协议后,张某某账户被冻结且无法提现,后发现'李经理'身份造假,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否认参与,称仅提供平台服务,与诈骗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证明对方通过婚恋关系实施精准诈骗。公司方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平台无过错,且对诈骗过程不知情。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诈骗行为与招聘平台存在直接关联,依法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支持张某某主张的3.5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民事欺诈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需警惕婚恋骗局,核实企业资质与对方身份;网络借贷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审查,避免成为诈骗工具。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