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者遭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转账
【标题】个体经营者遭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转账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薪兼职为名诱骗,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接触后,被要求提供个人信息及银行卡转账3.5万元用于征信修复,后发现资金被快速转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某,对方以境外高薪兼职为诱饵,承诺可修复征信并提供'公检法'人员身份证明。张某某按要求提交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先后转账2.8万元用于'账户冻结保证金',后发现所谓征信修复系骗局,资金被转入境外账户。期间李某某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拒绝后遭对方威胁并切断联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转账行为系张某某自愿,且已提供部分服务,主张仅需返还部分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证明对方虚构'公检法'身份并制造征信修复骗局。公司仅提供虚假合作协议,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委依职权调取平台数据,确认李某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行为
【仲裁结果】确认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责令返还2.5万元损失,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高薪兼职陷阱,核实对方资质及身份真实性。遭遇'账户冻结''征信修复'等话术时,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避免向非正规账户转账。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