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标题】婚恋诱导投资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为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QQ指导其进行虚假投资项目。在取得张某某身份证号和银行卡信息后,李某伪造某银行客服身份,诱导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境外账户汇款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警方从其手机监控视频中提取关键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事实行为,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公司辩称未直接参与诈骗,仅提供办公场所,认为张某某自愿交易应自行担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发现李某使用公司注册的QQ号与张某某沟通。公司财务人员王某承认曾协助李某处理过虚假投资文件,但否认参与诈骗。关键证据显示公司存在诱导性话术及伪造资质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全部投资款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证据规则;《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诱导投资陷阱,核实对方资质需通过官方渠道。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用人单位不得为虚构事实提供便利,否则需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