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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诱导投资损失3.5万元张某某索赔

【标题】婚恋诱导投资损失3.5万元张某某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网络投资纠纷,张某某以诈骗为由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招聘为幌子,谎称公司有高额回报投资项目,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入金。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后,李某通过APP将资金转入关联账户并消失,后APP因涉嫌诈骗被下架。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投资决策,且李某行为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APP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APP截图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平台使用协议文本。经质证,公司未能证明已履行用户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平台管理责任,向张某某返还投资款2.8万元,其余损失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

分类:婚恋交友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