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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元追回难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元追回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李某,后被推荐至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投资平台,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机构负责人的李某。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推荐张某某使用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投资APP。平台冒充公检法人员要求张某某提供支付宝验证码,谎称需先垫付资金后返佣。张某某先后转账2.8万元用于平台操作,后发现系诈骗,但因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断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冒充公检法骗取验证码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投资接口,未直接参与转账操作,且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平台运营证据,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支付宝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但未能完整证明资金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APP开发协议及第三方支付接口日志,证明其未参与资金实际转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诱导用户使用虚假平台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部分证据灭失,酌情支持其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刑事诉讼法》第110条报案时效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应警惕投资类骗局,核实平台资质时需保留第三方支付凭证。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需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