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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婚恋中被骗投资3.5万元遭转款

【标题】学生婚恋中被骗投资3.5万元遭转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学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投资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男子。李某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引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投资平台注册账户。期间通过电话多次要求张某某进行'紧急止付'操作,谎称需配合公检法调查,诱导其通过支付宝转账20次共计约3.5万元。6月15日,李某突然失联,平台账户显示资金被快速转出至境外。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追回全部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愿投资,平台操作符合金融监管规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操作截图。李某未到场应诉,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所谓'投资协议'被鉴定为伪造。仲裁员依据银行流水确认资金异常流转,结合屏幕共享记录认定存在诱导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书认定李某虚构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协助转移资金构成共犯,责令返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订立合同的效力认定;《刑事诉讼法》第110条报案受理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投资理财'话术陷阱,遇紧急止付要求应立即报警。建议留存所有通讯记录及资金流向证据,发现虚假平台可同步向网信办和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