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被冒充专员诱导转账被骗

待业人员被冒充专员诱导转账被骗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专员诱导转账被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虚假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账号,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推荐虚假投资平台。张某某下载涉案APP后,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进行投资,后发现平台无法提现且已被下架,多次要求退款无果。期间该APP截图显示存在教育培训场景推广内容,平台运营方始终未回应用户诉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和虚假宣传,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自主投资行为,APP下架属第三方原因,否认与张某某存在合同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申请调取微信聊天记录和信用卡支付凭证,确认涉案APP与公司关联性。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对APP截图中教育培训场景的异常情况作出合理解释不足,仲裁员组织双方进行证据质证并开展调解程序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虚假宣传的惩罚性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建议公众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金融平台资质,发现身份冒充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对于APP推广的教育培训项目,应警惕与金融诈骗交织的新型骗局,注意资金安全和维权时效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