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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者被要求充值后账户冻结维权

【标题】应聘者被要求充值后账户冻结维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遭遇诈骗导致约3.5万元资金被冻结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投递简历后,被冒充公司人事的诈骗分子以'股票荐股培训'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遂报警并申请仲裁,称对方以招聘名义实施诈骗,要求公司返还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其财产损失,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与诈骗分子无直接关联,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应自行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诈骗分子的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招聘平台注册信息。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仲裁委依职权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存在违规发布岗位信息的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对平台信息审核存在重大过失,判决返还张某某部分损失共计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招聘审核机制,应聘者需警惕'培训费''保证金'等名目诈骗。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保留证据链是维权关键。平台方亦需加强资质核验义务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