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诱导充值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充值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平台虚假宣传,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收益理财名义诈骗,涉案APP已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银行理财经理的李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推荐高收益理财。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至李某提供的虚假平台,后发现该APP已被下架且无法提现。李某以贷款审批通过为由诱导其持续投资,最终导致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人员身份导致被骗,要求返还本金;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不承担资金监管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APP下架公告作为证据。公司反驳称无法核实李某真实身份,但未能提供有效风控措施证明。仲裁委要求平台提供用户实名认证记录,发现其未履行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165条,认定公司存在管理过失,判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
【法律依据】1.《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民法典》第1165条 过错方需承担侵权责任;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需退一赔三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投资者应警惕高收益承诺。发现被骗后第一时间保留支付记录并申请紧急止付,但需注意举证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