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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诉某电器公司触电死亡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10日,受害人陈某在某市中心“某商场”购买由被告某电器公司生产的“速热牌”电热水器,并保留购物凭证。次日,陈某在家中浴室安装使用该热水器时,因设备内部线路绝缘层存在制造缺陷导致漏电,陈某遭高压电流击中,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司法鉴定,死者陈某系触电导致心室颤动死亡,热水器漏电与陈某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陈某生前为某物流公司司机,事发前一个月平均工资为12000元。其家属主张生产者及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本案经民事一审程序审理。庭审中,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涉案热水器进行质量鉴定,确认存在制造缺陷。双方就是否存在过错进行举证质证,法院结合购物凭证、鉴定报告及现场勘验笔录,认定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成立。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某电器公司作为生产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某商场作为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鉴于产品缺陷导致受害人死亡,酌定生产者承担100%责任。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陈某生前误工费等,合计人民币520,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

案件意义

本案严格适用《产品质量法》第46条,明确“制造缺陷”认定标准。通过严密的证据链锁定缺陷与死亡的因果关系,强化了生产者对产品质量安全的绝对责任,对规范家电市场、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权具有典型指导意义。

分类:产品责任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