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餐饮公司及某电商平台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72岁的张某在某市“味香”餐厅就餐时,使用餐厅提供的某品牌嵌入式燃气灶具。该灶具因内部点火针设计缺陷,导致燃气泄漏并引发爆燃,造成张某面部严重烧伤、吸入性损伤及中毒性脑病。事故发生后,张某被紧急送医,经抢救无效于同年7月去世。经专业机构检验,涉案燃气灶具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且该缺陷与张某的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张某家属遂向销售平台所在地的某电商平台、生产者及餐厅主张赔偿,要求承担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主张惩罚性赔偿。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燃气灶具存在缺陷,确认缺陷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考虑到受害人年龄较大及事故严重性,判决电商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生产者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二审中,针对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及具体金额认定进行了详细审理,重点审查了生产者明知产品缺陷仍销售的主观恶意程度。
判决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关于责任认定的部分,但调整赔偿总额。最终判决生产者赔偿张某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20万元,并因生产者明知缺陷仍销售,判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0万元。电商平台因未尽到必要审核义务,对上述赔偿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03条、第一千二百07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在燃气具等高风险产品销售中的审核义务边界,确立了在涉及老年人生命健康受损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规则,强化了产品安全责任,对提升公共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