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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日化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退休教师张某在某商场购买由某日化公司生产的“强力去污喷雾剂”。张某将产品存放于家中厨房储物柜。同年8月12日,张某按说明使用时,喷雾剂突然发生爆炸,导致张某面部及眼部严重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爆炸系产品内部压力阀存在设计缺陷,遇高温易失效所致。张某家属主张销售者及生产者承担侵权责任。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涉案喷雾剂进行质量鉴定,确认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法院认定某日化公司作为生产者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某商场作为销售者未尽进货查验义务,亦需承担连带责任。鉴于缺陷产品导致受害人死亡,且说明书未充分警示高温风险,符合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

判决结果

判决某日化公司赔偿张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8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符合1万元以下范围),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0万元;某商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化妆品或日化用品仓储环境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强化了销售者与生产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于因产品缺陷导致死亡的案件,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彰显了司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严格保护,对规范日化行业安全生产具有典型指导意义。

分类:产品责任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