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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玩具公司、某仓储中心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8岁的张某在自家住宅客厅玩耍时,误食了其母亲从某商场购买的“益智糖果”玩具套装中的内置糖果。该糖果含有过量工业香精及不明化学成分,导致张某出现急性中毒症状,经送医抢救后确诊为轻度肝肾损伤,住院治疗10天。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糖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严重缺陷。张某父母遂起诉销售者某商场及产品仓储方某仓储中心,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审理过程

本案经民事一审审理。法院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涉案糖果进行成分鉴定,出具意见确认其含有禁用添加剂,认定产品存在缺陷。法院查明某仓储中心在仓储过程中未按要求隔离存放食品类玩具,存在管理过失。销售者某商场未能提供完整的生产溯源记录。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某商场与某仓储中心对张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85,000元;三、鉴于张某遭受中毒痛苦及后续心理影响,判令两被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5,000元;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儿童用品中食品类组件的安全标准,强化了仓储者在流通环节的安全保障义务。通过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体现了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的司法保护,警示企业需严守产品质量底线。

分类:产品责任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