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诉某商场产品责任纠纷案

张某诉某商场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受害人张某(62岁,退休职工)在某市中心“某商场”内,为其孙子购买了一款名为“智能遥控挖掘机”的儿童玩具。当日傍晚,张某在自家客厅协助孙子组装玩具时,因玩具底座螺丝松动,导致内部机械齿轮突然崩裂弹射,击中张某右前臂。经医院诊断,张某右尺骨骨折,住院治疗10天,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张某出院后,因右臂骨折导致暂时无法从事日常家务及轻度辅助工作,造成误工损失。经专业机构鉴定,该玩具存在设计缺陷,螺丝固定结构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缺陷与张某骨折损害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场及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本案经简易程序审理。庭审中,双方就是否存在产品缺陷争议较大。经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确认涉案玩具机械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属缺陷产品。法院结合检验报告、医疗病历及误工证明,认定销售者某商场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生产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商场与玩具生产者共同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500元。鉴于张某系协助组装时受伤,且误工费主张金额较低,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全额支持。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儿童用品缺陷致成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强调了销售者与生产者的连带责任。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因果关系,保障了受害人合法权益,对规范儿童玩具市场、强化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分类:产品责任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