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燃气公司及某热水器厂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原告张某之母赵老太(72岁)在某市“惠民”商场购买由被告某热水器厂生产的“安怡”牌燃气热水器,由被告某燃气公司负责安装。2022年8月12日晚,赵老太在住宅卫生间使用该热水器洗澡时,因热水器内部温控阀存在设计缺陷发生故障,导致出水温度瞬间飙升至85摄氏度以上。赵老太全身多处严重烫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司法鉴定,涉案热水器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属缺陷产品。事发后,张某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张某认为两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遂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庭审中,张某申请对涉案热水器进行质量鉴定。法院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确认热水器温控系统存在缺陷,且该缺陷与赵老太烫伤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某燃气公司辩称已尽安装义务,某热水器厂辩称说明书已提示风险。法院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0条,认定销售者与生产者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被告某热水器厂与被告某燃气公司连带赔偿原告张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85万元;二、鉴于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给原告及家属造成严重精神痛苦,判令两被告连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5万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以上合计1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燃气器具缺陷导致死亡的责任承担,特别是依据消法第40条确立了销售者与生产者的连带责任。高额精神抚慰金的支持体现了对生命权及老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警示企业严守产品质量底线,对同类案件具有典型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