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智能设备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张某在某商场购买由某智能设备公司生产的家用燃气锅炉,并委托该公司指定服务商在张某住宅内安装。安装当日,技术人员未按照说明书要求对压力阀进行调试,导致设备内部压力异常。次日清晨,锅炉发生剧烈爆炸,震碎室内玻璃,张某及家属被飞溅碎片击中,造成脾脏破裂、多处软组织损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事故发生后,某公司虽发布召回公告,但张某因治疗及后续康复产生大量费用。经第三方机构检验,爆炸直接原因系安装调试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安全装置失效。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
审理过程
本案经民事一审审理。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爆炸原因进行鉴定,出具检验报告确认系安装调试缺陷所致。庭审中,双方就是否适用无过错责任及赔偿金额产生争议。法院认定某公司作为产品仓储及销售者,未尽到严密的安装调试义务,且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某智能设备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鉴于张某无过错,且损害后果严重,判令某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85,000元。其中护理费经核算为22,000元,符合合理范围。某公司召回义务不影响其对已发生损害的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0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0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产品安装调试环节属于产品责任范畴,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产品已发布召回,生产者仍需对因缺陷造成的既往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安装调试不当导致的爆炸致人重伤案件,为受害人维权及企业合规提供了典型判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