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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电器公司网络交易平台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受害人张某在某电商平台“优品家电”旗舰店购买由被告某电器公司生产的型号为K-202的嵌入式燃气灶。同年6月12日晚,张某在位于某市朝阳区某小区住宅内使用该灶具时,灶具内部连接软管突然爆裂,高压燃气泄漏引发局部闪爆。爆炸导致张某面部严重撕裂伤,虽经某市第一人民医院紧急抢救,但因失血性休克及重度颅脑损伤,于次日宣告死亡。经某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系因燃气泄漏引发爆炸导致机械性损伤死亡。张某家属认为系产品缺陷所致,要求赔偿。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二审程序。审理中,经张某家属申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涉案燃气灶进行质量鉴定,结论显示该灶具熄火保护装置灵敏度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某电器公司辩称已履行出厂检验义务,主张免责,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缺陷由消费者不当使用造成。网络交易平台“优品家电”作为销售者,未能提供生产者确切联系方式,亦被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涉案燃气灶存在缺陷,某电器公司作为生产者应承担侵权责任。网络交易平台未尽到必要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鉴于缺陷产品导致消费者死亡,后果严重,且生产者明知隐患未召回,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某电器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1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0万元,合计203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03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3条、第一千一百83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在无法提供生产者信息时的连带责任,强化了生产者对产品质量安全的绝对责任。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彰显了司法对严重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对规范燃气具市场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分类:产品责任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