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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食品机械公司网络交易平台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张某在某知名网络交易平台“美味优选”旗舰店,购买由某食品机械公司生产的商用全自动切菜机,用于其经营的“老张餐厅”。产品随附的使用说明书中未明确警示切刀组件在高速运转下的特定风险。2023年8月12日,张某在餐厅后厨操作该设备时,因切刀内部固定螺栓因原材料疲劳断裂脱落,导致刀片飞出,击中张某左腹部。张某当即感到剧烈疼痛,被送往市第三人民医院急救,经诊断为脾脏破裂、左肾挫裂伤,行脾切除手术,构成重伤二级。事故发生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确认该批次切菜机使用的合金钢原材料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与张某的器官损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张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并主张惩罚性赔偿。

审理过程

本案经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庭审中,法院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切菜机进行质量鉴定,确认原材料缺陷导致机械故障。法院认定,生产者明知原材料存在隐患却未采取补救措施,且网络交易平台未尽到必要审核义务。鉴于生产者主观恶意明显,符合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某食品机械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20,000元;鉴于其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生产销售,判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50,000元,合计570,000元。网络交易平台因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7条、第120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原材料缺陷引发的机械伤害中,生产者主观恶意的认定标准,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在食品安全设备领域的适用空间,强化了网络交易平台对入驻商家产品质量的审核责任,对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分类:产品责任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