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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餐饮公司及某科技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受害人张某在某市中心“味享”餐厅用餐。该餐厅新近采购并投入使用由某科技公司生产的智能加热餐盘。当晚20时30分许,张某在正常取餐过程中,餐盘突然发生剧烈爆裂,导致高温碎片及内部锂电池电解液飞溅。张某面部、颈部多处被锐利碎片割伤,颈部大动脉受损,虽经路人紧急送医,但因失血性休克抢救无效死亡。经初步勘验,涉案餐盘外壳存在严重裂纹,内部电池模组有漏液痕迹。张某家属随后向餐厅经营者及科技公司索赔,双方就是否存在产品缺陷及责任主体产生重大分歧,遂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

本案经某市区人民法院民事一审。审理中,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餐盘进行质量鉴定。鉴定意见指出,餐盘外壳材质强度不符合国家标准,且电池保护电路设计存在缺陷,易在正常加热下过热爆裂,符合《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关于缺陷的定义。同时查明,某科技公司为生产者,某餐饮公司为销售及使用者,某物流公司为运输者,各方对运输过程无违规记录。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涉案智能餐盘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属缺陷产品。某科技公司作为生产者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某餐饮公司作为销售者未尽查验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鉴于受害人张某自身无过错,且运输者无过错,判决某科技公司赔偿张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20万元;某餐饮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智能餐饮设备中电池组件缺陷导致人身伤亡的责任认定标准。通过司法鉴定锁定产品实物缺陷,厘清了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连带责任边界,对规范电子产品在餐饮场景的安全使用具有典型指导意义,尤其警示销售者对新产品安全性能的审查义务。

分类:产品责任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