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医疗器械公司及某电商平台网络购物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受害人张某在“某健康商城”网络交易平台购买由某医疗器械公司生产的家用红外线理疗仪。同年6月12日,张某在自家住宅内使用该设备时,仪器突然发生异常燃烧,导致张某面部及手臂严重烧伤,并因慌乱躲避从阳台跌落,造成右腿粉碎性骨折。经医院紧急救治,张某住院治疗长达三个月,期间产生大量医疗费、护理费。张某与商家协商赔偿未果,遂提起诉讼。张某主张该理疗仪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导致燃烧并引发次生伤害,要求销售者及生产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本案经民事一审审理。庭审中,双方就是否存在产品缺陷及因果关系产生争议。经法院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涉案理疗仪温控系统存在严重设计缺陷,易导致过热燃烧。鉴定意见确认燃烧事故与张某右腿骨折之间存在严密的因果关系,系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法院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认定销售者及生产者应承担侵权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医疗器械存在缺陷,且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判决某医疗器械公司与某健康商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鉴于张某的护理费具体金额因持续治疗尚未最终确定,法院酌情判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120,000元,并支持后续护理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或据实结算。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医疗器械的安全保障义务,确立了缺陷产品引发次生伤害的完整因果关系认定规则。对于护理费等未确定金额的赔偿项目,提供了司法裁判中“部分确定+后续据实结算”的处理范式,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典型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