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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餐饮公司及某电器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72岁的张母在某市“味香”餐厅就餐时,使用餐厅提供的某品牌嵌入式燃气灶。因该燃气灶存在点火针位置偏移缺陷,导致燃气泄漏遇明火瞬间爆燃,致使张母面部、颈部严重烫伤。张母被紧急送往市第三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医院病历记录,死者系大面积深度烧伤并发多器官衰竭。事故发生后,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认定该批次燃气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责令某电器公司立即启动召回程序。死者家属张某认为,燃气器具缺陷直接导致死亡,且销售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遂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燃气灶进行质量鉴定,确认点火针设计缺陷与燃气泄漏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审理中,法院查明某电器公司明知缺陷未有效警示,某餐厅作为经营场所未定期检修。双方就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产生争议,最终法院认定生产者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1. 某电器公司、某餐饮公司连带赔偿张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5万元;2. 鉴于某电器公司明知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仍进行销售,判令某电器公司支付惩罚性赔偿10万元。合计赔偿金额45万元,符合10万元至50万元范围。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第一千二百零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燃气器具缺陷导致老年人死亡的侵权责任认定,强化了生产经营者的召回义务与惩罚性赔偿适用。对提升公共场所燃气安全标准、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具有典型示范意义,警示企业严守产品质量底线。

分类:产品责任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