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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餐饮公司及某食品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受害人张某在某市“味享”餐厅就餐。该餐厅采购自“绿源食品公司”生产的预制红烧肉料理包。当晚20时30分许,张某在餐厅用餐过程中,料理包突然发生剧烈爆炸,导致大量高温汤汁飞溅。张某面部、手臂多处被烫伤,且因爆炸冲击力摔倒,造成左腿胫骨粉碎性骨折。事故发生后,张某被紧急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为重度烫伤伴左下肢骨折,住院治疗长达三个月,期间需专人护理,产生高额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经调查,涉案料理包由绿源食品公司生产,某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未违反温控规定,无过错。张某多次协商赔偿未果,遂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庭审中,双方就是否存在产品缺陷争议较大。经张某申请,法院委托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对爆炸残留的料理包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指出,料理包内密封层存在原材料热稳定性缺陷,在正常加热条件下易因内部压力骤增导致爆裂,该缺陷与张某骨折、烫伤损害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某餐饮公司作为销售者,某食品公司作为生产者,均未能证明存在法定免责事由。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料理包存在原材料缺陷,导致消费者人身损害,生产者与销售者应承担无过错责任。某物流公司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综合张某的伤情、护理需求及经济损失,酌定某食品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某餐饮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520,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预制食品原材料缺陷引发爆炸致损的生产者无过错责任。通过严密的因果关系鉴定,强化了食品安全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对类似餐饮供应链中的产品质量纠纷具有典型指导意义。

分类:产品责任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