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建材商场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受害人张某在某市红星建材商场购买由某公司生产的“强力型”工业粘合剂用于家庭装修。施工当日,粘合剂在桶内突然发生剧烈爆炸,导致张某当场死亡。经医院抢救无效,医院病历显示其系爆炸冲击波致颅脑损伤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家属向商场索赔。经查,该批次粘合剂存在挥发性气体聚集缺陷,且生产商在发现隐患后未及时履行召回义务,商场作为销售者未尽到严格进货查验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受理后,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产品质量鉴定,确认粘合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审理中,双方就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产生争议。法院认定生产商明知产品缺陷仍生产销售,商场未尽审核义务,构成共同侵权。
判决结果
判决某建材商场与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鉴于生产商存在恶意,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赔偿张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85,000元,并额外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六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建材缺陷致人死亡案件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强化了生产商召回义务与销售者的进货查验责任,对规范建材市场安全具有重要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