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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餐饮公司网络交易平台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未成年人张某在某知名网络交易平台下单,从“味乐餐厅”购买了一款带有自动加热功能的儿童套餐。该套餐使用的加热包此前因遇水易破裂引发烫伤风险,厂家已发布召回公告,但味乐餐厅未及时停止销售并清理库存。次日,张某在家中拆开加热包,加热包瞬间破裂喷出高温蒸汽,导致张某面部及手部严重烫伤、烧伤。经鉴定,张某构成轻微伤。张某家长持购物凭证与餐厅协商,因餐厅推诿称已下架且平台已屏蔽链接,拒绝赔偿。双方遂申请人民调解,调解未果后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

法院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因责任认定分歧较大转入审判程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情进行鉴定,确认为轻微伤。庭审中,法院重点审查了餐厅是否履行产品召回义务及平台审核责任。经查,餐厅在知晓召回公告后仍继续通过平台接单销售,存在明显过错。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认定味乐餐厅违反产品召回义务,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网络交易平台未尽到必要审核义务,承担补充责任。酌定餐厅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8500元。鉴于餐厅明知产品缺陷仍销售,符合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惩罚性赔偿适用情形,但考虑到损害后果为轻微伤且赔偿总额在1万元以下,酌情支持惩罚性赔偿1000元,合计赔偿95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第一千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网络餐饮经营者在产品召回中的即时停止销售义务,即使平台已屏蔽链接,实体商家仍需对库存清理负责。同时,确立了在轻微伤案件中,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裁判尺度,强化了未成年人食品安全保护。

分类:产品责任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