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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餐饮公司及某科技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受害人张某(72岁)在某市“味鲜”餐厅就餐。该餐厅通过某网络交易平台采购并使用了由某科技公司生产的新型自动切菜机。当日12时许,张某在协助员工操作机器时,因设备内部刀片固定螺丝松动(制造缺陷),导致刀片突然脱落飞出,击中张某头部。张某当场昏迷,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司法鉴定,切菜机存在严重制造缺陷,该缺陷与张某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张某家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涉案切菜机进行质量鉴定,确认存在制造缺陷。一审法院认定某科技公司承担主要责任,某餐厅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某科技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重点审查了缺陷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及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维持原判主要事实认定,对赔偿金额进行微调。

判决结果

二审判决如下:某科技公司作为生产者,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死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某餐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某科技公司赔偿张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8万元;鉴于某科技公司明知缺陷仍销售,判令其支付惩罚性赔偿12万元。合计赔偿金额48万元,符合10万元至50万元范围。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第一千二百零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引入的餐饮设备存在制造缺陷时的责任承担主体,强调了生产者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使用场景的安全注意义务。同时,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强化了产品制造环节的合规意识,对提升餐饮行业设备安全管理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分类:产品责任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