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商场及某医疗器械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12日,受害人张某在某市中心“某商场”内的“某医疗器械专柜”购买了一台家用高压氧舱。次日,张某在家中首次使用该设备时,设备突然发生剧烈爆炸,导致张某当场死亡,其妻子李某及长子重伤。经公安机关现场勘验,爆炸原因为设备内部压力阀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在正常加压过程中失效。张某家属随后向商场及生产商索赔,但双方就是否存在缺陷及因果关系产生重大争议。张某家属提供了完整的购物凭证、医院死亡证明及抢救记录,主张设备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二审程序。审理中,经张某家属申请,法院委托国家级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报告,确认涉案高压氧舱的压力阀存在设计缺陷,该缺陷与爆炸事故及张某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同时查明,该设备由某医疗器械公司生产,由某商场销售,运输过程中无破损记录,运输者无过错。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认定,涉案医疗器械存在缺陷,销售者某商场与生产者某医疗器械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鉴于受害人张某已死亡,赔偿范围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综合考量各方过错程度,判决某商场与某医疗器械公司共同赔偿张某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第一千二百零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医疗器械缺陷致人死亡的严格责任原则,强调了销售者与生产者的连带责任。通过严密的司法鉴定链条,确立了缺陷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标准,警示经营者必须严守产品质量底线,切实保障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