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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医疗器械公司网络交易平台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72岁的张某通过某知名网络交易平台购买了一款家用制氧机。收货后,张某在自家住宅内严格依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同年8月12日晚,制氧机在运行过程中突然发生内部电路短路引发燃烧,导致张某严重烧伤及吸入性损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消防部门认定,火灾原因为制氧机内部元件缺陷导致过热起火。张某家属认为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遂向销售平台发起投诉并申请人民调解。调解期间,平台协助联系生产商,但生产商以张某可能存在不当使用为由拒绝全额赔偿,调解未果后,张某子女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本案经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庭审中,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燃烧残留的制氧机进行司法鉴定,确认系内部温控元件失效导致过热燃烧,属产品质量缺陷。法院审查了使用说明书,确认无违规操作证据。考虑到受害人系老年人,且事故发生在住宅内,事实清楚。

判决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认定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生产商未能证明存在法定免责事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判令生产商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85万元,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医疗器械生产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便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生产者仍需对缺陷产品致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规范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裁判尺度,对保护老年消费者居家医疗安全具有典型指导意义。

分类:产品责任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