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商场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受害人张某在某市核心商圈的“某商场”医疗器械专柜,购买了一款由某科技公司生产的家用高频手术刀。次日,张某在家中严格依照说明书操作时,因设备内部电路设计缺陷导致电流异常,致使手术刀头瞬间失控断裂。断裂的刀头刺入张某左腹部,造成其肝脏破裂伴大出血,经紧急手术切除部分肝组织,构成重伤二级。事后,张某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经该局立案调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检验,确认涉案手术刀存在严重设计缺陷,该缺陷与张某的器官损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张某因遭受严重身体痛苦、长期治疗后遗症及精神焦虑,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场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重点审查了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确认产品存在缺陷。鉴于医疗器械销售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且缺陷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明确,商场作为销售者无法证明存在法定免责事由。法院认定商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结合张某的伤残等级、精神痛苦程度,对精神损害抚慰金予以支持。
判决结果
判决如下:一、某商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120,000元;二、某商场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50,000元;三、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以上合计270,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医疗器械销售者在产品缺陷致害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高额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判例,警示经营者严守医疗器械安全底线,对完善医疗产品流通环节监管具有典型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