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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傍晚,孕妇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某村乡村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被告刘某驾驶重型货车因视线受阻,未及时发现前方路况,在转弯时违规操作,导致货车右侧车身刮擦并拖拽赵某倒地。事故造成赵某多处骨折,经医院诊断为骨盆骨折及右腿骨折,因孕期特殊体质,病情危重。交警部门调取路口监控视频,确认刘某未确保安全驾驶,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赵某住院治疗期间,产生大量医疗费用,且因事故导致行动不便,需专人护理,后续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就是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赵某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

本案经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庭审中,法院重点审查了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及监控视频证据,确认刘某全责。针对赵某提出的伤残等级,法院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定,结论为十级伤残。双方就是交通费及护理费的具体数额存在争议,法院结合赵某孕期特殊情况及实际就医记录予以核定。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及其投保的某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刘某负全责。综合考虑赵某伤残等级、孕期护理需求、医疗费、交通费等损失,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赵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85,000元,剩余部分由刘某承担。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乡村道路交通事故中监控视频作为关键证据的效力,以及孕妇受害人在伤残等级评定和护理费计算上的特殊性。判决严格适用道交法第76条,体现了对弱势交通参与者的保护,对同类案件具有教学参考价值。

分类:交通事故伤害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