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商场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12岁的张某随母亲李某在某市中心“某商场”选购儿童游乐设施。张某在体验一款由“某科技公司”生产的电动旋转木马时,因座椅安全带卡扣存在设计缺陷,在设备启动瞬间突然脱落。张某从高处跌落,头部及腹部遭受剧烈撞击,经送医诊断为脾脏破裂、颅脑损伤,需行脾脏切除手术,构成重伤。事后,该商场作为销售者及仓储方,未能提供合格的产品合格证明,且现场缺乏有效安全警示。张某家属遂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经司法鉴定,旋转木马卡扣设计存在不合理危险,该缺陷与张某脾脏破裂等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涉案游乐设施进行质量安全鉴定。鉴定意见确认产品存在设计缺陷,且该缺陷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法院查明商场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作为销售者和仓储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就是赔偿金额存在争议,法院结合张某伤情、护理依赖程度及当地生活水平进行核算。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认定“某科技公司”承担主要责任,“某商场”因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20,000元。其中护理费根据实际护理期限及护理人员收入标准予以全额支持。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未成年人在产品伤害案件中,销售者与仓储者的连带责任边界。通过严密的因果关系鉴定,强化了设计缺陷导致人身损害的举证规则,对提升公共场所游乐设施安全监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典型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