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食品公司网络产品包装缺陷损害赔偿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72岁的张某在某电商平台“鲜味阁”网店购买了一款真空包装的即食卤味。收货后,张某在家中厨房拆封食用。因包装袋封口处存在严重撕裂且无警示标识,高温卤汁瞬间喷溅,导致张某面部、颈部严重烫伤,并因卤汁中含有过量非法添加剂引发急性中毒性休克。张某被紧急送医,经诊断为重度烫伤伴中毒性脑病。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对同批次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报告确认该批次产品包装密封性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检出禁用添加剂超标。张某因治疗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8500元。张某向平台投诉并举报,要求生产者及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张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审理中,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涉案产品包装缺陷与张某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确认包装缺陷导致高温液体喷溅及有害物质直接接触人体,二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法院结合检验报告、医疗单据及平台交易记录,认定生产者未尽到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义务。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食品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鉴于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拆封明显破损包装时未加注意,虽主要责任在生产方,但酌情减轻生产者10%的责任,最终确定生产者承担90%的赔偿责任。判令某食品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650元。驳回张某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网络交易平台中生产者对产品包装缺陷的安全保障义务。通过检验报告锁定缺陷与损害的因果关系,强化了生产者责任,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在网络购物中遭遇的产品安全侵害提供了维权范本,警示电商平台需加强入驻商家产品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