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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汽车用品公司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10日,12岁的张某随父在某汽车用品公司购买了一套车载USB充电线。次日,张某在自家车内玩耍时,将充电线插头插入车辆点烟器接口,因充电线内部绝缘层破损导致漏电,张某手部瞬间遭受电击,造成右手食指及中指末端神经损伤,经医院诊断为右手手指电击伤伴局部组织坏死。张某随即接受清创缝合术,并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充电线存在严重漏电缺陷,该缺陷与张某的人身损害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张某父母多次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庭审中,张某申请对涉案充电线进行质量鉴定。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检测,鉴定结论确认该充电线绝缘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缺陷。法院结合购物凭证、医疗病历及鉴定意见,认定销售者出售不合格产品导致未成年人受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汽车用品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销售者应当赔偿消费者损失。考虑到张某为未成年人,护理需求较高,酌定护理费合理。最终判令某汽车用品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5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汽车销售者在产品缺陷致人损害中的连带责任与赔偿义务,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使用缺陷产品引发的触电伤害,强化了销售者的产品质量审核义务。同时,通过司法鉴定锁定缺陷成因,为同类汽车零部件缺陷案件提供了严密的证据采信与责任认定范本。

分类:产品责任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