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某电器公司、某电商平台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受害人张某在某电商平台“某电器旗舰店”购买了一款家用高压清洗机。同年6月10日,张某在自家住宅阳台使用该设备时,因设备电源插头外壳存在严重裂纹,导致内部高压线路漏电。张某在操作过程中不慎触电,身体多处遭受严重电击烧伤,经送医抢救后,被鉴定为重伤二级,需长期护理及康复治疗。经调查,该清洗机由某电器公司生产,某电商平台销售。张某因人身损害巨大,先经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但因赔偿金额差距过大未果,遂提起诉讼。张某主张其通过网络交易记录及医院诊断证明,要求销售者与生产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涉案清洗机进行质量鉴定,确认插头外壳裂纹属生产时的注塑缺陷,导致绝缘性能失效,符合《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关于缺陷的定义。某电器公司辩称已尽出厂检验义务,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缺陷由流通环节造成或符合法定免责事由。销售者某电商平台亦未能证明其无过错。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涉案产品存在缺陷,且缺陷与张某的损害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某电器公司作为生产者,某电商平台作为销售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综合考虑张某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酌定赔偿总额为5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第一千二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产品包装或零部件缺陷导致触电烧伤的责任认定标准。即便销售者通过网络交易,若无法证明无过错或存在法定免责事由,仍需与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警示企业重视产品全链条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