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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诉某超市及某食品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未成年人张某在某市某商场购买由某食品公司生产的“脆皮饼干”。该饼干外包装为硬质塑料盒,边缘存在明显锐利毛刺,且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次日,张某在拆封时,包装边缘意外割破其颈部大动脉,导致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张某于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父母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查证该批次产品包装工艺存在严重缺陷。同时,网络交易记录显示该商品在销售平台存在大量关于包装易伤人的差评。某食品公司辩称已履行出厂检验义务,主张免责,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缺陷由流通环节造成。

审理过程

本案经一审审理,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包装缺陷与死亡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确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审理中,法院重点审查了生产者免责事由的成立条件,并调取了电商平台的历史销售数据作为辅助证据。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某食品公司作为生产者,其产品存在缺陷并造成他人死亡,应承担侵权责任;某商场作为销售者,未尽到进货查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鉴于受害人为未成年人且存在监护疏忽,酌情减轻生产者部分责任。最终判决某食品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35万元,某商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02条、第一千二百03条、第一千二百07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产品包装缺陷导致人身伤害时,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连带责任认定标准。通过引入网络交易记录作为辅助证据,强化了生产者免责事由的举证责任,对保护未成年人消费安全具有典型指导意义。

分类:产品责任伤害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